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
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新乐籍或在新乐有稳定住所;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身体健康,身高:男性,1.68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双眼矫正视力应在1.0以上,无色盲、色弱;无文身;扎耳眼者无明显疤痕、无可视性穿孔;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肢体功能障碍;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其他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要求;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治安行政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6)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报名分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报名方式。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新乐市金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邮电北街清华电脑设计二楼)
2.报名日期: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2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仅限工作日时间)。
3.报名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开具能如期毕业的证明材料,因疫情原因无法开具的,可提供学生证并填写个人如期毕业承诺书);近期正面蓝底小2寸免冠照片5张;获得其他技能、资格证书、奖励荣誉的需携带原件、复印件。
(二)网上报名
不方便现场报名的,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新乐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并与前述证件以电子版的形式压缩后发送至报名邮箱:jjy656@163.com,发送邮件名为:姓名+联系电话+警辅。
报名人员要对本人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若所填信息和个人真实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将录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考试包括以下环节:资格审查、目测和身体初检、笔试、面试。如果报名人数少于所报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该岗位将取消笔试环节,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一)资格审查、目测和身体初检
1.考核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审查主要内容有:审核报名提交的各类证件原件,审查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目测和身体初检主要内容有:外观有无明显疾病特征,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有无纹身,有无肢体功能障碍,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听力等是否达到规定要求。
3.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目测及身体初检达到规定项目标准即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4、资格审查、目测和身体初检合格的人员,缴纳考试服务费100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具体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三)面试
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果报名人员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时,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逻辑思维、快速反应、语言表达能力、相关专业能力等。
3.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得进入此后体检等招录程序。
(四)成绩综合评定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组织笔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未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统一排序,按照招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优先按复退军人、烈士子女、笔试成绩高的、文化程度高的次序录用。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报考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录用人民警察标准要求进行。因存在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情形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体检结束后,由人社局和公安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政审结束后若出现招考职位人员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人员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新乐市金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退回新乐市金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新乐市公安局负责。执行我市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每月2370元(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按政策规定为招聘人员缴纳五险。
九、其他事项
请报考者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政审的,后果自负。
本公告由新乐市公安局、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1-88581101(劳务派遣公司)0311-88599722(公安局)
咨询时间:8:30-11:30、13:30-17:3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