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常州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27日至2002年5月31日之间出生);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5月2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27日后出生)。
(三)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夫妻分居两地或者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军人服役部队驻地)的岗位不受户籍限制;其他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人员,限常州市户籍。
(四)招聘对象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
2.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
4.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且无工作经历,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国(境)外留学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后毕业的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
除上述情形以外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
(五)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以及按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0年非全日制研究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20年5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
(六)报考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岗位的人员,指在我市聘期已满3年(时间截止2020年5月31日)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我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报考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考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8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组工网(zg.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常州市人事考试网(www.czks.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5月27日9:00—5月31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5月27日9:00—6月1日16: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0年5月27日—6月2日的9:00—16: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0年5月27日—6月3日的9:00—16: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5月27日9:00—6月4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3.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及时向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联系电话”栏内查询。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含上传照片审核)人员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6月8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系统上的诚信协议,根据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公告。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有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无专业测试的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含试讲、说课)相结合的考试方式,具体考试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
笔试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专业测试、面试(含试讲、说课)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也可由其委托市级及以上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根据笔试类别各考相应试卷,笔试类别详见岗位表。“经济类”中会计、审计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与“管理类”的笔试试卷相同。
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0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提前10日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changzhou.gov.cn)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并按公告明确的时间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常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合格线为5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二)专业测试
1.报考有专业测试要求岗位的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的主要内容详见岗位表。
2.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查询。
(三)资格复审
1.人选确定
无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有专业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测试均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如不足相应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辖市区人社部门组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请上述确定的面试人选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组织资格复审的部门陈述申辩。
4.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名单公布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部分岗位采用试讲、说课等方式的,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
面试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面试费100元。
面试(含试讲、说课)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五)综合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无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有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咨询电话:(0519)85681910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19)86617131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681925,(0519)12380
七、本公告由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