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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乐亭县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及编辑记者公告

发布时间:2013-12-02 10:15:35信息来源:点击:
为解决广播电视台播音员、主持人和编辑记者等专业人员短缺问题,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员、主持人2名(男女各1名),编辑记者4名(男3名,女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对象及条件
    招聘播音员、主持人条件为:全日制普通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形象好,气质佳,年龄在25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招聘编辑记者条件为:全日制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写作水平,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户籍不限。
    被招聘对象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在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人员待遇
    被招聘的播音员、主持人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试用期三个月,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的待遇执行。
    被招聘的编辑记者办理劳务派遣手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三年,待遇为月实领工资1220元,缴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遇社会调资,根据在职人员工资增长幅度,酌情提高工资水平。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事业人员的待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