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专接本),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专业要求:
①本科:医学检验、医学检验学、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卫生检验与检疫;
②硕士研究生:微生物学;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黄骅市辖区户籍或父、母户籍为黄骅市(一方即可)。
下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①全日制普通类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未按研究生所学专业报考职位的人员除外);②2020年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应届毕业生;
5.本科年龄要求25周岁及以下(1994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7.志愿加入到抗击疫情工作中;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8月1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失信被执行人;
6.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日9:00至2020年8月5日17:00,未按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的报名信息无效(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2.报考人员通过E-mail方式进行报名,填写《黄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压缩打包(压缩文件务必以“姓名+疾控招聘”的格式命名,照片要清晰)发送至指定邮箱(hhwjjrsk@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疾控招聘”)。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或未发送到指定邮箱造成未能成功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黄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扫描件;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④毕业证扫描件;
⑤学位证扫描件;
⑥以“姓名+疾控招聘”命名的近期清晰蓝底标准证件照;
⑦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国外学历需经教育部认证;
⑨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进入面试的人员在“黄骅卫健”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通知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通用能力和相关专业技术能力。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成绩时,同时公布进入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如招聘岗位末位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学历高者,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前来面试时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本人七天内的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和IgM血清学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参加由黄骅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需48小时内立即上岗,投入到抗击疫情防控工作之中。体检不合格的、未按时到岗的人员取消考察资格,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采取边工作边考察的方式,考察期为30天。考察期满,根据工作表现,由市疾控中心形成考察材料报市卫生健康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黄骅卫健”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面试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本次招聘由黄骅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注: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3.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 0317-5311229(卫健局人事科)
0317-5263282(人社局事业科)